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根据州、市安委会全省中小学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有效预防校园师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我校结合实际,9月起,向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的队员、家长、辅导员提出要求:要求未满12岁的小队员不得骑自行车、队员不得乘坐超载车、三轮车、农用车和“黑车”,家长不得违规使用电动三轮车接送队员,确须电动车接送的,家长和队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为全面提高师生及家长交通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文明交通素养,在国旗下讲话时裴辅导员向全体师生宣讲了乘坐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的重要性,向队员们普及了佩戴头盔的安全知识,过马路要走斑马线,做到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增强了队员们“遵守交规文明出行”的意识,提高了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随后各班辅导员结合本班队员实际,开展了“安全出行,幸‘盔’有你”的主题教育活动,用生动的语言引导队员认识头盔,如何正确佩戴头盔,讨论戴头盔的重要性。通过辅导员们的宣传、劝导,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队员们深刻体会到了遵守交通规则的必要性。他们纷纷表示要从自身做起,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戴好安全头盔。
安全头盔伴你行,文明出行才放心。佩戴安全头盔,事情虽小,安全事大。罗溪中心小学始终把保护队员的生命和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全校将继续上下齐心,从制度上抓完善、管理上抓过程、措施上抓落实,齐抓共管,营造和谐的校园环境,努力建设平安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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