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治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常州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月4日发布通告:《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从2月1日起,常州市市区推行烟花爆竹禁放,在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
2019年1月24日,茶庵村组织志愿者5名,在茶庵村范围内展开“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志愿者们带上宣传资料,挨家挨户发放并要求每户户主在承诺书上签字,然后将回执单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