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部门概况 领导讲话 青年社团 品牌工作 特色项目 网上团校
当前位置:
 
常州国家高新区“嘉壹度青年菁英计划” 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7-12-04    浏览数:   字号:〖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龙城英才计划”改革创新的意见》(常发〔2017〕24号)、《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关于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意见(试行)》(常开工委〔2017〕51号)、《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嘉壹度青年菁英计划”的意见》(常开委〔2016〕41号)文件精神,现就“嘉壹度青年菁英计划”青年菁英项目申请、确定和政策兑现等事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申请对象、条件和支持政策

(一)支持政策

青年菁英创业企业可享受以下政策:

1.10万元(A类)或5万元(B类)创业资助;

2.1.5万元创业场所房租补贴; 

3.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股权投资;

4.优先推荐申请青年创业贷款、嘉壹度草根青年创业贷款等;

5.优先推荐申报其它相关政策;

6.提供工商注册、法律咨询、财务代理、网络培训、

经验分享等创业服务。

(二)申请对象和条件

申请青年菁英的对象原则上应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有较高的创业热情,能集中精力实施创业,个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创业团队一般不少于3人;

2.创业项目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商业模式新颖,产业化前景清晰,实施进展良好;

3.对于区内已创办的创业企业,正式提出申请时注册时间不超过12个月;对于未创办企业或企业不在区内的,承诺在入选“嘉壹度青年菁英计划”之日起3个月内在区内完成该企业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或工商、税务变更手续;

4.创业企业中青年菁英本人实缴货币出资额不低于政府提供的创业资助额度,占股不低于30%,且该企业为青年菁英本人唯一的创业企业或为本人区外创业企业的控股企业;

5.原则上未享受过区级及以上人才、科技等项目资助。

二、申请、确定程序

1.项目申报。符合“嘉壹度青年菁英计划”申报条件的项目通过“嘉壹度”官网(www.yiduck.com)在线申报、常年受理。

2.材料初审。团区委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的资格、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核结果。

3.路演评审。团区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原则上每季度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路演评审,经团区委办公会集中讨论审议,初步确定拟入选项目和资助等次,并按程序提交区人才办主任会议和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

4.入选公示。拟入选项目在“常州高新区党建网”、“新北青年”、“嘉壹度”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5.签约落户。公示无异议的,确认为常州高新区嘉壹度青年菁英项目,原则上每年6月、12月分两批进行集中签约,由常州高新区嘉壹度青年创业服务中心与青年菁英签署创新创业合作协议,并发文明确。

三、拨付办法及程序

(一)创业资金和房租补贴

首期创业资金:“嘉壹度青年菁英计划”A、B类项目创业企业,在发文确认后,即可申请20%首期创业资金(未创办企业或企业不在区内的,申请前需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或工商、税务变更),房租补贴随创业资金同比例拨付,具体程序为:

1.提交申请。提交《嘉壹度青年菁英项目创业资金(首期)申请表》(附件1),并附青年菁英(申报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审核拨付。收齐申请材料后,经团区委办公会集中讨论审议并报区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后,依据相关会议纪要和资金拨付文件,通知审核通过的企业进入资金拨付程序,由团区委将首期创业资金和与创业资金同比例的房租补贴直接拨付创业企业。

其余创业资金:“嘉壹度青年菁英计划”A、B类项目创业企业的其余创业资金,可在发文确认之日起3个月后12个月内提交申请(可与首期创业资金一起申请),房租补贴随创业资金同比例拨付,逾期不再受理。具体程序为:

1.提交申请。提交《嘉壹度青年菁英项目创业资金申请表》(附件2),并附青年菁英(申报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财务报表、企业信用信息、法定代表人个人征信报告、银行流水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路演会审。团区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原则上每季度进行路演会审,结合嘉壹度服务专员日常走访记录和现场考察情况,提交团区委办公会集中讨论审议申请项目是否拨付余款。

3.资金拨付。团区委将审议结果提交区人才办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并依据相关会议纪要和资金拨付文件,通知审核通过的企业进入资金拨付程序,由团区委将创业资金和与创业资金同比例的房租补贴直接拨付创业企业。对审核未通过的企业,告知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二)引导资金股权投资

对获得青年菁英项目立项支持的项目,由团区委择优向常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推荐。经过高新区拨改投(贷)专项资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后,由常州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给予股权投资支持。适时推动在“嘉壹度青年菁英计划”引导资金的基础上,通过联合民营资本等方式发起设立更大范围扶持青年创新创业的股权投资基金。

(三)嘉壹度草根青年创业贷款

“嘉壹度青年菁英计划”A、B类项目创业企业,可优先申请不超过6万元的无抵押无担保创业贷款。具体程序按照“嘉壹度草根青年创业贷款”相关要求执行。

四、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由团区委负责解释。

附件:1.嘉壹度青年菁英项目创业资金(首期)申请表

      2.嘉壹度青年菁英项目创业资金申请表

                                                                         常州高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常州市新北区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友情链接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8号 电话:+86-519-85127820 邮编:213022
主办单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常州市新北区委员会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苏ICP备10223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