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为积极引导全区少先队员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争当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小标兵”,根据省、市少工委有关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新北红领巾争当好少年”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4月
二、评选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少先队员
三、评选条件
1.品德好。做到品德为先,从小学习做人的准则。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热爱生活,懂得感恩,与人为善,明礼诚信;争当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小模范;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为小伙伴们服务;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是一个人人喜爱的、品德优秀的小标兵。
2.志向正。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从小树立追求真理、报效祖国的志向,决心听党的话、跟着党走,努力做祖国和人民需要的好孩子,做祖国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接班人。是一个志向正确、理想远大的小标兵。
3.爱劳动。懂得“幸福不会从天而降”、“人世间的一切成就、一切幸福都源于劳动和创造”的道理,能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干,家务劳动帮着干,学校事情抢着干,公益活动积极干。是一个人人夸赞的、自觉劳动的小标兵。
4.勇创造。知道科技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巨大作用和对人类发展的重要意义,能勤奋学习,好奇心强、善于观察,积极动脑、乐于动手,积极参加小发明、小制作、小研究等各级各类科技创新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少年科学院活动,争当“小院士”。是一个热爱学习、勇于创造的小标兵。
四、活动内容与办法
(一)评选办法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推荐、展示、评议等环节,推选66名省级“江苏好少年”,330名市级“龙城好少年”,评选660名区级“新北好少年”。各校大队部组织发动,中队民主推荐与队员自我推荐相结合,可以通过少先队员“我的进步我来讲”——讲述成长故事、“我的同伴我来夸”——评议“好少年”、“我的荣誉我来争”——命名“好少年”等环节展示。
(二)申报材料
各校上报材料应包括:①参加省、市、区级评选候选人的推荐表(正反打印、必须贴好照片、加盖公章);②省、市、区级评选汇总表(以EXCEL表格形式上报);③请根据汇总表的序号依次在推荐表左上角编号;④各校上报的“好少年”要具有广泛性、普遍性,不得集中于某一年级、某一班级。
申报时按要求填写推荐表,经学校大队部审核盖章汇总后于4月19日下午4点前交区少工委(衡山路8号新北区政府307办公室),联系人:秦琳,联系电话:85127820,13685227575,邮箱:105217718@qq.com。
五、工作要求
各校要紧扣“品德好、志向正、爱劳动、勇创造”的要求,牢牢把握活动广泛动员和队员普遍参与的两个关键环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工作;要突出少先队员在活动中的成长进步和个性化发展,并与全年少先队工作有机结合,在少先队员中掀起“争当‘好少年’”的热潮;要注重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学校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站、橱窗、小报等校内媒介,运用微博、微信、QQ、短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发挥童谣、诗词、故事、歌曲、动漫、短视频、微电影等文化艺术载体作用,感染和影响少年儿童,加强榜样的宣传推广。
附件:
1.名额分配表
2.全省“百万少年争当‘江苏好少年’展评活动”推荐表
3.全省“百万少年争当‘江苏好少年’展评活动”汇总表
4.全市“小龙人争当‘龙城好少年’展评活动”推荐表
5.全市“小龙人争当‘龙城好少年’展评活动”汇总表
6.全区“红领巾争当‘新北好少年’展评活动”推荐表
7.全区“红领巾争当‘新北好少年’展评活动”汇总表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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