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常州市新北区委员会文件
关于开展“i青工程”高校学生第二批赴地方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直属单位团组织:
为加强地方与辖区学校的互动合作,进一步延伸共青团工作臂膀,合作探索学校地方青年人才培养新模式。在2013年启动的第一批面向高校选拔优秀学生干部赴地方挂职工作的基础上,启动实施面向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常州工学院的在校大学生,竞争性选拔产生第二批优秀学生干部,赴常州市新北区开展为期一学年的共青团岗位挂职锻炼,挂任职务为新北区团委部门负责人以及下辖直属团组织团委副书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周期
第二轮挂职工作计划从2014年10月开始,至2015年7月结束,再根据情况启动第三批挂职工作。
二、计划步骤
1. 确定挂职工作方案(9月中下旬)。新北区团委与高校团委协商确定挂职对象选拔条件、程序,以及挂职期间工作安排、考核、保障等工作。
2. 竞争性选拔(10月上旬)。河海大学、常工院面向全校,重点在本科大二、大三或硕士研究生学生(个别岗位需要大四或硕士研究生学生)中选拔第二批挂职团干部,并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确定岗位分配方案。
3. 召开挂职工作见面会(10月下旬)。新北团委联合河海大学团委、常工院团委召开挂职工作见面会,启动挂职工作,明确挂职期间工作要求。
4. 开展挂职锻炼工作(2014年10月-2015年6月)。选拔产生的大学生在挂职岗位开展挂职锻炼,原则上每周到挂职单位挂职时间不少于2个半天,此外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加强日常沟通,保持工作状态的连续性。
5. 总结部署第三批挂职干部工作(2015年7月)。新北团委、河海大学团委、常工院团委根据第二批挂职工作开展情况,创新优化调整挂职工作方案,并商量确定第三批挂职工作方案,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有关要求
1.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动向单位领导进行请示汇报,争取领导关心支持。开展工作中可以借鉴项目化运作模式,灵活安排挂职干部工作,让挂职干部充分参与基层共青团工作。
2. 各挂职单位要为挂职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开展工作所需的条件。挂职期间,挂职单位为挂职干部提供一定的通讯、交通和午餐补贴。
3. 各挂职单位要强化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的工作考核,主办单位将在第二批挂职干部中评选出优秀、先进“i青工程”学生干部,并进行表彰。
附件1:“ i青工程”高校学生挂职岗位计划表
附件2:“ i青工程”高校学生挂职申请表
共青团常州市新北区委员会
2014年10月9日
附件1:“ i青工程”高校学生挂职岗位计划表
附件2:“ i青工程”高校学生挂职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