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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红领巾火炬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21   来源:团委   浏览数:   字号:〖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新北区少先队发展三年规划》,大力推动“火炬工程”建设,进一步促进校园红领巾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少年儿童成长环境,经研究,团区委、区教育文体局、区少工委联合开展新北区“优秀红领巾火炬社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近年来,随着体验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新北区各学校文化特色精彩纷呈,红领巾社团得到蓬勃发展,红领巾社团活动已成为学校和社区少先队工作新的有效活动载体。加强红领巾社团活动的建设、管理和引导,对于更好地发挥少先队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的优秀传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评选标准

  1.规范的团队建设。由兴趣爱好相同的5名以上少先队员自发组成,在学校大队部或社区少工委注册备案,自聘1名少先队辅导员和1名以上的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社团少先队小干部由少先队员民主选举产生,报学校大队部或社区少工委批准,有较为明确的分工。

  2.鲜明的社团章程。社团主题明确,有符合社团特色、富有童趣的社团名称,能围绕环境保护、公益服务、科学创造、弘扬民族精神、传承地方文化等社团成员最有兴趣和意义的主题活动,积极开展体验活动,拓展队员的综合素质。

  3.丰富的社团活动。社团有完整的年度活动计划、活动记录、活动总结,有固定的活动时间、活动地点。重视特色活动的开展,每学期组织1—2次社团特色活动。

  4.振奋的精神面貌。每个成员能够把自己作为社团的主人,充满热情、兴趣浓厚地参与社团活动,80%以上的成员对社团有较高的满意度。

  5.良好的社会反响。在学校或社区有一定的影响力,社团活动或者社团成果获得学校大队部以上表扬或奖励。

  6.社团成立时间超过一年(即成立于2012年3月1日前)。

  三、评选说明

  1.红领巾火炬社团评选活动不是简单的评优,不按成绩排队,也不是树立十全十美的典型,旨在加强少先队文化建设,鼓励和培养少年儿童积极上进、快乐生活的良好心态与精神风貌。只要有特色即可参与评选。

  2.红领巾火炬社团评选活动提倡百花齐放、不拘一格,提倡社团由少先队员根据某一方面的兴趣爱好自发组成、并且经常开展实践体验活动,社团名称应富有童趣,社团活动特色鲜明,让少先队员在社团活动中感到快乐、得到收获。

  四、具体安排

  1.申报阶段(3月20日—4月15日)

  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把已经创建的优秀红领巾社团向区少工委申报,参加新北区优秀红领巾社团评选活动,填写《新北区“优秀红领巾火炬社团”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附800字左右的申报总结,于2013年4月15日前上报区少工委办公室。联系人:吴琼,联系电话:85127820,联系地址:新北区衡山路8号307室。

  2.评审阶段(4月16日—20日)

  团区委、区教育文体局、区少工委将组织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评出30个“优秀红领巾火炬社团”、30名“优秀少先队文化活动指导老师”。

  3.展示阶段(5月底)

  结合庆“六一”活动,开展新北区“优秀火炬红领巾社团”展演活动,并进行集中表彰。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红领巾社团建设。各中小学要以本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对本校红领巾社团的发展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并对今后的发展作出规划。要把红领巾社团的建设与“火炬工程”建设、社区少先队工作及其他少先队品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品牌活动促社团建设,把红领巾社团建成深化品牌活动的重要支撑点。

  2.广泛发动,推荐优秀红领巾社团。各中小学要广泛宣传和发动,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推荐2-3个优秀红领巾社团。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员的主观能动性,在少先队辅导员指导下,由少先队员自己整理申报材料,事迹力求简洁明快,突出社团特色、组织建设的亮点和生动鲜明的故事,可附照片和音像资料。

  附件:新北区“优秀红领巾火炬社团”申报表

 


                                    201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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