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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2-04-26    浏览数:   字号:〖

新北区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实施办法(试行)

建设新农村,人才是关键。选聘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工作,是深化“三级联创”活动,提高村干部队伍素质,改善村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根据《新北区村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常新委〔200735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全区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的工作,决定实施大学生“村官”行动计划,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建立选得准、用得好、留得住的大学生“村官”选聘机制,采取镇党委“集中组织、公开考试、镇聘村用”的方式,通过3年的努力,使全区一半以上的村有公开招聘的大学生“村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二、选聘岗位和条件

1、聘用的大学生是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党组织干事,特别优秀的可担任村党组织副书记;不是中共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2、应聘的大学生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农村工作,有扎根农村创业发展、建功立业的愿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为人正派,处事公道,艰苦朴素,乐于奉献;

4)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原则上为本区、本镇的应、往届毕业生;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三、选聘程序

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工作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各镇党委组织实施,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发布公告。在镇、村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布选聘公告,广泛宣传。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在区级新闻媒体或有关网站公布选聘公告。

2、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各镇设立公开选聘报名点,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是中共党员的,还须提供党员证明材料。各镇对报考人员就所持有效证件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审查结果3个工作日内通知报考人员。

3、笔试和面试。招聘大学生村干部的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对中共党员和大学期间获得校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均可奖励加5分,但不累计加分。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比例达不到3:1的,则以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分数者进入面试。面试考题的设计要综合考虑农村工作的实际情况,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农村工作的能力。

4、体检和考察。按笔试、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由镇党委对考生的政治思想状况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5、聘用。考察合格的,由镇劳动用工管理部门与选聘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颁发聘书,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才能正式聘用,每一聘期一般为2年。

四、任职和待遇

1、各镇党委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安排受聘人员到有关行政村任职。要从有利于开展工作和留住人才的角度出发,尽量安排大学生村干部在本村工作,也可安排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示范村工作。

2、公开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的基本工资参照镇属事业单位干部的标准,由所在镇财政承担。年度考核报酬由各镇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业绩考核情况决定。社会保险由镇财政和本人按照企业标准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缴纳。

五、管理和培训

1、建立大学生村干部目标管理制度。大学生村干部由镇党委负责管理,每年年初,与其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村党组织每年年底组织大学生村干部向党员和村民代表述职,接受党员和村民代表的评议和监督。

2、建立镇、村干部帮带大学生村干部制度。把开展帮带活动纳入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明确由镇分工蹲点领导“一对一”帮,由村主要干部“一对一”带,帮助大学生村干部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提高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3、建立大学生村干部人才库制度。各镇要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干部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一次,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4、建立大学生村干部培训制度。各镇党委要采取集中授课、外出参观等方式,对聘用的大学生村干部进行政治理论、经济管理知识、农村工作方法、领导艺术等方面的培训,使大学生村干部尽快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锻炼成为熟悉有关实用技术的行家里手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头雁”。

六、考核奖惩

1、结合村级班子考察,把大学生村干部考核纳入整个村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和民主评议体系,每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作为续签合同及正式任职的重要依据。

2、大学生村干部在村工作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鼓励其继续在村任职;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的,应予解聘;以正当理由提出辞职的,由职能部门履行相关程序后,准予辞职。

3、对群众认可、实绩突出的大学生村干部,要作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点培养对象,并可转为村定员干部;可参加所在镇全民事业单位面向年轻村干部的定向招聘,录用后按照纳编不离岗的原则,继续在村工作;报考公务员时可享受省有关文件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特别优秀的还可作为镇属事业单位或镇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重点培养。

七、组织领导

1、各镇党委要加强对实施大学生“村官”行动计划的领导,把行动计划纳入基层组织建设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并作为创建“五好”镇党委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五好”村党组织的主要依据。

2、各镇党委要加强对大学生村干部选聘工作的领导,尤其要把握好选聘程序的关键环节。选聘工作开始前要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及时向区委组织部通报相关情况,确定最终方案;选聘工作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把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有志农村工作的大学生选聘到村干部岗位上来;要健全完善大学生村干部待遇保障、使用培养、考核激励等机制,积极为大学生村干部营造服务基层、扎根农村的良好氛围。

3、村党组织对实施大学生“村官”行动计划负有直接责任,村党组织书记要做好大学生“村官”的“传帮带”工作,做到开展工作带在身边,重要活动引导参与,安排任务有的放矢,要多给大学生村干部压担子,让他们在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和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积累经验、锻炼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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