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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北区“争当‘四好少年’展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25   来源:团委   浏览数:   字号:〖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贯彻贺信精神,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全国少工委六届三次会议和市第六次少代会精神,引导全区少先队员成为富有理想、品德高尚、充满活力的创新一代,团区委、区少工委决定在全区开展争当“四好少年”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少先队员展示风采  “四好少年”快乐成长

二、活动内容与方法

(一)评选条件

全区少先队员努力争当“四好少年”,在热爱祖国、理想远大,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等某一方面、某一小项或者各方面都取得明显进步和突出成绩的少先队员均可以参加评选。

(二)评选办法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推荐、展示、评议等环节,推选64名江苏省“四好少年”,评选640名常州市“四好少年”,评选4400名新北区“四好少年”。

1.我的进步我来讲”—— 讲述成长故事全区少先队员围绕“四好少年”某一方面或综合性要求讲述自己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少先队活动,努力成长进步的精彩故事。利用晨会、队会以及课余时间等,通过面对面等途径或利用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主题队会等阵地交流展示自己成长进步的真实感受和显著收获,并接受队员的民主评议和选。活动不设门槛,鼓励人人参与,以“雏鹰奖章”作为激励手段,为每个少先队员提供平等的展示和竞争机会。

2.“我的同伴我来夸”——评议“四好少年”:在开展“我的进步我来讲”——“我的成长故事”交流展示活动之后,学校少先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我的同伴我来夸”——身边“四好少年”事迹互评活动,鼓励老师(少先队辅导员)、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以各种方式评议和推荐身边的“好少年”。通过共同参与展评活动,推出更多的好少年典型,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

3.“荣誉证书我来争”——命名“四好少年”:全区少先队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申报省市区级奖章。申报时按要求填写推荐表,经学校大队部审核盖章后于2012年5月5日前报送至区少工委,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8号新北区政府三楼307室;邮编:213022;联系人:吴琼;联系电话:85127820;邮箱:158927059@qq.com。

(三)申报材料

各地上报材料应包括:参加评选候选人的推荐表(必须贴好照片、加盖公章)、评选汇总表(以EXCEL表格形式上报,同时报送电子版)。省级候选人还需将电子材料上传至江苏少先队网站第二届全省“百万少年争当‘四好少年’展评活动”专栏。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层层动员。各中小学要充分认识“争当‘四好少年’展评活动”在促进少先队员进步成长、树立成才意识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活动的广泛动员和队员的普遍参与两个关键环节,将活动覆盖到所有中队、所有少先队员。按照学校中队、大队——区少工委——市少工委——省少工委的层级进行展示、评议、推荐、命名。

2.全面展示,突出成长。鼓励少先队员在学校、社区、家庭中充分展示自己的成长进步,形成同伴、师生、家长、社区共同参与,校内、校外整体联动的态势。突出少先队员在活动中的成长进步和个性化发展,不要求面面俱到,重在某一方面、某一小项取得明显进步和突出成绩。展评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与“美德少年”评比、“学雷锋”活动有机结合,使“比、学、赶、帮”成为常态,营造全区少先队员个个有目标、人人都成才的氛围。

3.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级少先队组织通过开展富有特色的展示活动,在少先队员中掀起争当“四好少年”、携手共同成长的热潮。要通过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学校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站、橱窗、小报等校内媒介,运用微博、QQ、短信、飞信等新媒体,发挥童谣、诗词、故事、歌曲、动漫、短视频、微电影等文化艺术载体作用,感染和影响少年儿童。

附件:

1.江苏省“百万少年争当‘四好少年’展评活动”推荐表

2.常州市“小龙人争当‘四好少年’展评活动”推荐表

3.新北区“争当‘四好少年’展评活动”推荐表

4.江苏省“百万少年争当‘四好少年’展评活动”汇总表

5.常州市“小龙人争当‘四好少年’展评活动”汇总表

6.新北区“争当‘四好少年’展评活动”汇总表

7.名额分配表

                   二O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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