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常新预青〔2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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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新北区青少年法制教育
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预防办:
为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深入推进我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新北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调整后成员如下:
钱利东 新北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
符冰言 新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室主任
刘伯前 新北区司法局主任科员
付光云 新北区公安分局纪检室民警
宣讲团主要以讲座、讲坛等形式,面向全区广大青少年,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调整 宣讲团 通知
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8月23日印发 |
共印2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