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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薪火相传·情暖新北”青年志愿者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2-04-26   来源:团委   浏览数:   字号:〖

共青团常州市新北区委员会

常州市新北区文明办

常州市新北区教育文体局

常州市新北区志愿者协会

团常新委〔2012〕5号

                    

关于开展“薪火相传·情暖新北”青年志愿者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镇团委、街道团工委,各相关单位团组织:

为弘扬新时期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青年争当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的践行者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更好地发挥共青团和志愿服务组织在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团区委、区文明办、区教育文体局、区志愿者协会决定组织开展“薪火相传情暖新北”青年志愿者进社区活动。

一、活动主题

薪火相传情暖新北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

选择在部分社区按照“有活动阵地、有明显标志、有服务队伍、有服务对象、有服务项目、有服务机制”等“六个有”标准建立“薪火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积极推动中学共青团组织与社区结对,建设以学生志愿者为主体、相对稳定的社区青年志愿者队伍。按照“社区所需、青年志愿者所能”的原则,就近就便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使志愿服务的供给与需求在社区实现良好对接,形成中学和社区的良性互动机制。相关团组织加强督促和指导,逐步构建组织网络健全、工作内容丰富、运行机制完善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引导青少年树立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志愿服务理念,激发青少年参与社会管理、和谐社会建设的热情,通过实践育人,将志愿服务精神植根于青少年一代,确保“薪火相传情暖新北”青年志愿者进社区行动长效化开展。

三、志愿服务内容

各中学团组织组织青年志愿者走进结对社区,以“4+X”模式在社区开展志愿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1.开展以倡导文明风尚为主要内容的“传递文明”志愿服务。通过参与社区道德讲堂建设、宣传倡导文明等活动,引导广大社区居民积极倡导文明、践行文明、传递文明,营造社区文明环境(要求全年开展不少于2次)。

2.开展以整洁环境、倡导节约为主要内容的“低碳环保”志愿服务。通过发放低碳环保宣传资料、组织知识竞赛、回收废旧物品、环境整洁等活动的开展,使低碳环保的观念深入广大社区居民心中,倡导社区居民积极参与低碳环保活动(要求全年开展不少于2次)

3.开展以平安社区、平安家庭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平安新北”宣传类志愿服务。利用宣传月、行动周、纪念日,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开展文艺表演、图片展览等社区居民喜闻乐见的活动,吸引广大社区居民主动参与到“平安新北”宣传教育活动中来(要求全年开展不少于1次)

4.开展以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爱心关怀为主要内容的“心手相牵、温暖你我”结对帮扶弱势青少年和孤寡老人活动。针对社区孤老病残和下岗失业等生活困难群体特别是社区困难青少年,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物质、精神上的帮助。要坚持“一助一”、“多助一”等长期结对服务方式,在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联系(要求全年结对2人以上)。

此外,要结合学校、社区实际,确定1个以上的效果明显、富有特色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不断做深做实,打响社区志愿服务品牌。

四、主要工作措施

1.建设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站,打造社区志愿服务阵地。在全区试点建立10家“薪火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发挥“薪火青年志愿者服务站”主阵地作用,组织、协调和开展“薪火相传情暖新北”青年志愿者进社区活动。按照“六个有”标准(见附件1)规范志愿者服务站建设,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有形化建设。

2.推动中学与社区结对,壮大社区志愿服务力量。召开中学与社区结对推进会,各镇、街道明确1-2个重点社区,各与一所中学结对(见附件2)。每年初,结对中学团组织要在教育团工委的指导下,积极与镇团委、街道团工委衔接,共同商定年度社区志愿服务计划,并将工作计划上报教育团工委。各中学团组织广泛发动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签定长期志愿服务协议、推行志愿服务承诺等形式,推动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

3.完善机制建设,保障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可持续发展。一是建立志愿服务评价机制。教育团工委制定科学规范的量化评价标准和考评办法,以志愿者日常服务记录、团队评价、服务对象评价为主要考评依据,定期对志愿者工作绩效进行考评并记录在案。二是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区文明办、团区委牵头制定表彰激励办法,试行星级表彰制度,加大对先进青年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的表彰力度。三是建立志愿服务培训机制。中学团组织负责对青年志愿者的培养与管理,做好社区志愿服务培训工作,讲授工作技能与方法,提高青年志愿者的素养和能力。

五、工作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全区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社区志愿服务是青少年工作的重要载体,对加强中学共青团工作和社区团建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社区志愿服务工作中要选好突破口,找准切入点,措施到位,切实抓出成效。

2.明确工作责任。中学团组织是实施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的主体,要加强与社区的沟通,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志愿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社区团支部负责收集掌握本社区服务需求信息,支持中学团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并吸纳有志向成为志愿者的社区居民参与服务。教育团工委、镇团委、街道团工委要指导和帮助中学团组织、社区团支部开展好对接工作,并协调本辖区内的志愿服务资源,共同进社区开展活动。

3.严格督查考核。要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防止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对于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志愿者服务站及个人进行表彰。对开展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整改。

4.搞好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网络等方式,大力宣传开展青年志愿者进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社区志愿服务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奉献社会的良好风气。

    附件:1.薪火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六个有”标准

          2.“薪火相传情暖新北”青年志愿者进社区活动结对情况表

共青团常州市新北区委员会       常州市新北区文明办

常州市新北区教育文体局      常州市新北区志愿者协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薪火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六个有”标准

1.有活动阵地。架设网上活动协调沟通渠道,如建立QQ群。有条件的社区依托社区办事处设立办公点,协调社区志愿服务。

2.有明显标志。服务站统一悬挂“薪火青年志愿者服务站”铜牌,服务队的志愿者也应穿戴志愿者服装、帽子等标志。

3.有服务队伍。以中学生志愿者为主体,积极动员社区居民加入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社区志愿服务力量。把有相同服务意向和志趣爱好的志愿者相对稳定、有效地组织起来,并把他们发展成为具有独立运转能力、工作协同配合、可持续发展的工作团队。

4.有服务对象。按照“社区所需,青年志愿者所能”的原则,以社区弱势群体为重点对象,以“一助一”、“多助一”的个体结对型服务和群体集中型服务为基本方式,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5.有服务项目。各志愿服务站除了根据“薪火相传情暖新北”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确定的基本内容开展活动之外,还要围绕当前中心工作,结合社区居民需求,在充分综合各方情况的基础上确定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

6.有服务机制。建立社区志愿服务评价激励制度,以志愿者日常服务记录、团队评价、服务对象评价为主要考评依据,开展社区志愿服务评定及表彰工作;建立社区志愿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对活动策划、活动组织开展等程序予以规范;建立活动档案机制,设置服务活动记录本,记录活动开展情况,以便于对服务活动的开展进行查询和追踪。

附件2:

“薪火相传•情暖新北”青年志愿者进社区活动结对情况表

镇、街道

社区

结对中学

春江镇

新魏花园社区

安家中学

东海社区

圩塘中学

孟河镇

富民社区

小河中学

新桥镇

墅村

新桥中学

薛家镇

顺园社区

薛家中学

罗溪镇

空港社区

罗溪中学

西夏墅镇

西夏墅社区

西夏墅中学

河海街道

兰翔社区

河海中学

三井街道

府田社区

实验中学

龙虎塘街道

盘龙社区

龙虎塘中学

主题词:薪火  志愿服务  实施意见

共青团常州市新北区委员会          2012311印发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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