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团委、街道团工委,各直属单位团组织:
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全市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发展状况,按照团市委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12年度全市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
要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2012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在信息采集过程中,要确保三类信息录入全面准确:一是各级各类专兼职团干部信息,包括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中选配的兼职团干部;二是以学生团员为主的2011年以来新发展团员信息;三是在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中新建立团组织信息。所采集的团组织数据中,镇(街道)组织必须健全,村(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学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团组织,乡镇、街道团委直属团组织要全部纳入统计体系,特别要做好在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中新建和调整的乡镇直属团组织统计工作,同时避免重复统计。所有团组织的最基层组织应为团支部。
二、做好2012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工作
各单位团组织要在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系统录入工作的同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认真统计《2012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见附件)中要求的有关数据并逐级汇总上报。乡镇(街道)、直属团组织要认真填写《2012年共青团有关信息统计(汇总)表》,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团区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团组织、团员数量要与近年来上报数据基本一致。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的有关数据与2011年底团统数据相比应变化合理,如果差距较大,需书面说明原因。对于统计过程中发现的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库中错统、漏统问题,应及时更正和补充。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是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全区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任务。团区委将严格按照“团统不合格,团建不评优”的工作原则,对工作推动不力,未能及时上报数据或数据不真实准确的单位,减少直至取消其2012年度各项评优表彰名额。同时,基本信息采集数据将作为2012年度有关评选表彰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
2.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各单位要注意填录的数据与近年来上报数据保持一定的延续性和逻辑性,确保摸清每一名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的基本情况,彻底掌握队伍底数。
3.按照时序进度推进。各单位要统筹推进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工作的督促、指导,逐级上报统计数据,确保工作按照时序进度推进完成。各单位请于2012年12月27日前将汇总表和2012年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数据报至团区委。电子版报送至邮箱:158927059@qq.com,纸质稿邮寄至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8号307室,联系人:吴琼,联系电话:85127820,传真:85127820。
共青团常州市新北区委员会
2012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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