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常新委〔2012〕21号
各镇团委、街道团工委,各直属单位团组织:
为纪念常州高新区建区20周年、新北区成立10周年,引导全区青少年挖掘高新区文化内涵,继承和发扬高新区精神,引导青少年关注高新区发展,捕捉高新区发展瞬间。经研究,决定开展“追寻文化足迹喜看高新发展——青少年拍客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追寻文化足迹喜看高新发展——青少年拍客秀
二、活动时间
2012年7月—8月
三、活动对象
全区关注地方文化、热爱生活、善于观察、勇于发现的广大青少年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
作品以文化为主线,可以反映高新区风土人情、名胜古迹、非遗文化等地域色彩浓厚的历史文化,亦可以着眼城市变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动漫创意产业等现代文明成果。
2.作品格式
广大青少年可用手机、相机、DV、Ipad进行拍摄,有条件的可以做后期剪辑、字幕及配音,以普通话为主要发音语言,作品大小不限,时间尽可能减缩(视频作品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存储介质为U盘、移动硬盘或DVD数据光盘,格式为大众主流格式。
3.提交方式
各直属团组织至少上报图片类和视频类作品各1件。所有参赛作品均以电子版格式上报,并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由直属团组织收集整理后于8月30日前统一上报至团区委。联系人:冉丹,联系电话:85177985,地址:新北区政府307室,邮箱:690660653@qq.com。
五、表彰奖励
所有上报作品经专家评审,将分别评选出图片类和视频类奖项。奖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另设最佳创意奖、最佳技术奖、优胜奖若干名,并给予相应的奖励。部分获奖作品将在新北青年网站、新北青年官方微博进行巡展。
六、注意事项
1.作品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
2.作品必须由拍摄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拍摄者应确认拥有其拍摄作品的著作权,如因此引起任何相关法律纠纷,由拍摄者承担法律责任。
3.拍摄者应保证所拍摄作品不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4.团区委对本次活动所有征集作品具有编辑并在网络、电视及其他载体使用的权利。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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