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实验中学团委组织召开了一次特殊的团组织生活会——青年团员教师离团仪式。按照《团章》规定,团员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任何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注销团籍。因此,对于我校陈丽芬等20位团员来说,这次“离团”仪式是他们的最后一次团组织生活。
离团仪式上,团委盛书记向这些离团的老师表示了诚挚的感谢,感谢他们为共青团事业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并希望他们以后能努力上进,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给每位即将离开团组织的青年老师赠送了一份精美的离团纪念品。老师们纷纷表示“离团不离心,离团不褪色。”以后一定要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同时努力奋斗、为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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